2008年7月16日

我不是一頭狗!

世界人權公約第一條講到︰
人人生而自由,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。他们赋有理性和良心,并应以兄弟关系的精神相对待。
第四條說︰
任何人不得使为奴隶或奴役
這個早上,八時許,我被我媽吵醒。他叫我做運動,別懶洋洋睡在床上。
起初我對他不甚理睬,後來他要脅我,要拆掉我的電腦,我才走下來。
接著她就「一輪咀」地吵過不停,又說我不去做運動,很肥,要叫我立刻做運動。
我答她我的Physical Condition差 ( 昨晚12點才睡,有精神才怪 ),他就說,
你試試不在早上做運動?!我叫工人不煮東西你吃,撕掉你的護照,讓你不能去加拿大!
叫我做運動,撕掉三萬多元和我多月來的希望?!我拆天都似。
我有我的日程,你不可以騷擾我。我有我思想,我有我感受,我不是一頭狗!
我不喜歡被你命令,有時你想我做什麼,我樂意的我便去做,
但是我不樂意,你強逼我做,我會很討厭,
因為我想做我想做的事,而不是像一頭狗般被你命令!
人人生而自由,在尊嚴和權利上一律平等!我唔做運動洗死咩?下?
我肥你咪由得我肥囉!口口聲聲話關心我,關心我就唔會用唔比我去加拿大,
唔比我參加課外活動啦!你好關心我囉!唔該晒!我有尊嚴的!
我不是你的一頭狗,將飛碟飛去東邊,我就要跑到東邊去接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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